主题:针对平台是否应该下架劣迹艺人出演作品这个问题,谈一谈个人看法以及解决方案。
首先,我个人是主张劣迹艺人必须受到应有惩罚的,禁绝不良示范,确有必要,这一点不必再讨论。
现在比较有争议的一点是:劣迹艺人出演过的作品,是否应该一并下架处理,永远禁止播出。
这一点上,我是反对搞一刀切的。
因为影视作品并不是一个人的作品,这是很多人共同完成的,为了其中一个参与者,直接封杀作品,这等于是用这个人的错误去惩罚所有无辜的人,是一种株连。
一个演员一生中能有几部作品,能有几次露脸的机会?除了那顶部的1%之外,大部分从业者,能被看见的机会是很少的。
为了一个人,投资者损失惨重,同行被无辜牵连,优秀作品被迫下架,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。
所以,我们能不能选一个折中的办法呢?
我个人有一个设想:
不让作品播出,主要是怕青少年受到不良影响,以为犯错也可以不受惩罚。
那么如果我们把作品做成一个警示板呢?
譬如说,在演员表上,把劣迹艺人的名字替换成一行说明“该演员在xx年因涉偷漏税被行业永久除名禁演”,利来国际最老品牌,每一集每一部片头都做出更改说明,不可跳过。
这样,他参演过的每一部作品都会成为一个耻辱柱,人们会永远记住这个人是因何事受到了惩罚,这人干了坏事,孩子们自然也就不会轻易受到影响。
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见,欢迎指正。